近日,昆明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原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张永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张永杰分四次违规收受监管企业在春节、中秋节前送给的礼品、礼金,共计人民币0.8万元、五粮液白酒4瓶。2019年6月21日,张永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五华区城管局副局长虞万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虞万申在担任五华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区绿化处处长期间,对区绿化处资金使用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区绿化处以加班费、奖励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4万余元。2019年5月23日,虞万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嵩明县嵩阳卫生院综合科主任吴家宴违规收受药品回扣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吴家宴在任嵩阳卫生院内儿科、综合科主任期间,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给予的回扣款共计3万余元,并用于发放科室医生津贴。2019年5月30日,吴家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寻甸县鸡街镇党委书记杨正福公款送礼、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杨正福担任鸡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该镇累计违规支出2.8万余元购买高档食材和香烟用于公务接待、违规支出3.5万余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及发放职工福利、违规支出0.8万余元用于娱乐消费,杨正福明知上述支出违规仍签字同意核销发票,组织审查期间,思想上仍未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及造成的不良影响,消极整改。经市纪委批准,给予杨正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工作岗位。
5.寻甸县功山镇党委书记丁喜飞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下半年,丁喜飞本人及相关人员多次购买牛干巴礼盒用于送礼,共计花费5827元。后以餐费名义开具发票核销。组织审查期间,丁喜飞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对自己的违纪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并主动退赔购买牛干巴礼盒的费用5827元,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经市纪委批准,对丁喜飞免予党纪处分,责令作出检查,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再次证明,“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严守廉洁纪律,坚决抵制收礼送礼陋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抵制“四风”的“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方法,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时效度,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肃追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