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监察委员会对吕梁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晋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晋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从事迷信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擅自设立项目收费,私设小金库,违规购买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财物,涉嫌受贿罪;不正确履职,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李晋东身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淡漠,无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规定和道德操守,触犯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晋东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李晋东简历
李晋东,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山西临县人,大学本科学历,第三届吕梁市政协常委,民进会员。
1984年9月至1990年6月,在离石师范学校任教;1990年6月至1996年11月,吕梁地区劳动局培训中心干事;1996年11月至2000年9月,任吕梁地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副所长(副科级);2000年9月至2002年2月,任吕梁地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副所长、行署劳动局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2月至2004年4月,任吕梁地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所长(正科级);2004年4月至2013年6月,任吕梁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2013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吕梁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2019年5月,被免职。
(吕梁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