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中共宜春市纪委、宜春市监委对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县级干部高应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应东理想信念缺失,党性师道抛诸脑后,徇私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
高应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高应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应东简历
高应东,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学学历,1977年5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5月至1992年9月,任宜春医专学报编辑部副主任兼科研处负责人;
1992年9月至1996年8月,任宜春医专教务处副处长;
1996年8月至2000年9月,任宜春医专学工处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人文医学教研室主任;
2000年9月至2001年5月,任宜春学院学工处负责人;
2001年5月至2001年8月,任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2001年8月至2004年9月,任宜春学院工学院党总支书记;
2004年9月至2007年5月,任高安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2007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宜春学院高安校区党委副书记、校长;
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19年1月,任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县级干部。
(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