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2019-10-14 来源:三湘风纪网 热度:1115℃

近期,石门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

1.维新镇阳虎峪村党支部书记覃章银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垫付村集体费用问题。2013年10月-11月,覃章银在担任阳虎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明知梁某没有新建房的情况下,以其名义,采取虚报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资料的方式,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万元,并于2014年2月支付梁某0.4万元后,将剩余2万元陆续用于垫付村集体费用。对此,覃章银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维新镇纪委给予覃章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寺社区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夹山寺社区居支两委集体商议,采取将建设项目重复交付验收、虚列工程开支等方式,套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共计43.62万元,并于2018年用于账外处理相关费用41.24万元。对此,该社区居委委员、支委委员龚云英负有直接责任;居委委员、社区主任龚道顺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易继林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该社区违规公款接待11.59万元,对此,易继林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县纪委给予易继林留党察看1年处分,给予龚云英、龚道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雁池乡竹儿垭村违规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雁池乡竹儿垭村支村两委商议,采取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手段,从符合条件的5户农村危房改造户享受的补助资金中截留5万元,违规分配给其他5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该村党总支部书记覃业逊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雁池乡纪委给予覃业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退还。(石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