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首名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的首长级官员10年前被判入狱,案件涉及逾1.5亿元(港元,下同)合约。香港廉政公署网站近日推出最新一辑《重大案件》短片“亿万合约”回顾破案经过。
廉署在1998年接获举报,怀疑一名政府产业署总产业经理徇私,未有申报下将价值1.56亿元的政府物业管理合约,外判予大股东是其弟妇的哥哥的物业管理公司。廉署调查指,被告涉嫌将投标公司资格降低,并撰文推荐“诚信”标价低且行内信誉良好,讹称“诚信”有七年屋苑管理经验。
被告否认控罪,声称自己没贪污,没收取任何利益,亦不知“诚信”老板就是自己弟媳的哥哥,因此没有按公务员事务规条向上司申报与这间公司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回避遴选工作。
但最终廉署翻查两人过去10年的出入境纪录,发现两人曾于1993年一同出境,翌年正是被告处理有关合约的时候。这份出入境记录成为揭穿被告撒谎的关键证据。
2000年,被告被裁定4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入狱9个月。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诉,而律政司亦认为判刑太轻要求复核刑期。2001年上诉庭驳回上诉,将刑期增加至30个月。2002年,终审法庭驳回上诉,被告实时入狱。
被告1967年加入政府任职差饷物业估价署,到1998年被廉署调查时已晋升至首席物业估价测量师,月薪9.8万多元,属首长级第一级官员。他被定罪后,不但失去了工作,更损失了近600万的长俸。随着被告被定罪,截至2010年5月为止,先后再有33宗与“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相关的检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