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没有认真执行好太阳能热水器这个项目,这件事我做得不对,深感后悔,对不起党,对不起群众,组织给我处分,我完全接受。”李天佑在被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时懊悔地说。
经审查,李天佑在担任江城县国庆乡武装部部长、乡纪委委员期间违反群众纪律。2017年8月,江城县林业局印发了《江城县2017年省级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方案》(江林发〔2017〕41号),方案中分配给国庆乡太阳能建设规模为100台,每台太阳能热水器价值1590元,农户个人自筹590元,国家补助1000元/台。国庆乡政府根据该方案确定国庆乡太阳能热水器项目覆盖洛捷村么朗寨、河边寨。该项目政策的宣传工作主要由国庆乡林业站负责,农户报名登记由洛捷村的驻村工作队负责。
时任洛捷村副主任金明以个人及兄弟金双平的名义申请了2台太阳能热水器。后来因其兄弟金双平没钱盖房子,不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金明便与联系挂钩洛捷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乡领导李天佑协商,将其兄弟金双平申请的太阳能热水器转让给李天佑的亲叔叔李自祥。李天佑同意后,将需农户个人自筹的590元拿给了金明,并在李自祥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李自祥是勐烈镇江边村村民,不符合在国庆乡享受太阳能热水器补助的条件。2019年1月,江城县国庆乡武装部长李天佑因违反群众纪律被江城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执纪者说】
这是一起发生在扶贫领域党员干部优亲厚友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案例,该案教训深刻、发人深省,该案中李天佑身为乡武装部长、乡纪委委员,本应该具有较强的党纪法规意识,但因为自己放松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不能坚持原则、守住底线。李天佑作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未对扶贫政策进行认真学习,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抱着为亲属谋取一点扶贫政策利益的侥幸心理,将自己掌握的政策利益通过“偷梁换柱”的手段,拿给自己的亲属享受,以致出现对扶贫“奶酪”动歪脑筋的问题。殊不知“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行为终究败露并受到了党纪的严肃处分。(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