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04-2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39℃

    1.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公款送礼问题。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中秋节前,以实物和现金分别慰问集团公司领导和职工、省市县有关部门和领导,实际总支出5.76万元。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兆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董事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申国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宁党内警告处分;5.76万元慰问金全部收回,处理结果在集团公司予以通报。

2.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党支部书记蒋茂才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9月13日,蒋茂才在昆明市一酒楼过49岁生日。邀请老家亲戚、在昆明的大学同学、设计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设计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的设计二所、地质勘测所全体人员参加其个人生日宴,借此收受22人的礼金9100元。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给予蒋茂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院长助理职务,责令清退9100元礼金,对本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上级主管部门省工信委在全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师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朱昱轩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4年1月21日,朱昱轩在师宗县一宾馆以乔迁新居为名,宴请宾客76桌。除亲戚外,收取其他224人礼金42140元。师宗县委给予朱昱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收缴违纪礼金42140元,并在全县通报。

4.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学校校长、红岩镇教育部门党总支书记张尧,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李庆公款购买挂历问题。2013年9月,挂历经销商找张尧商谈订购挂历事宜,双方口头约定了规格和单价,单价为33元/本,张尧将此事交李庆具体办理。2013年11月,李庆将挂历分发到各学校,要求各校向经销商付款。至2013年12月,共有10所学校用公用经费支付14223元431本挂历款,并到中心学校报账。弥渡县纪委给予张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庆党内警告处分。

5.沾益县盘江镇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8日,盘江镇党委书记邓玺乾主持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镇机关干部、部分站(所)负责人和村(社)书记、主任外出旅游,镇所有班子成员一致同意。10至11月期间,盘江镇先后两次组织镇机关干部、部分站(所)负责人及村(社)书记、主任等共计94人,到桂林、北海、海南等地旅游,其中,使用公款支付了42名干部旅游费用。鉴于邓玺乾等人在初核和立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主动整改,经沾益县委同意,县纪委分别给予镇党委书记邓玺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谭建明行政警告处分;经县政府同意,县监察局给予党委副书记、镇长冯智行政警告处分。责令42名干部如数退缴旅游费用,并收缴国库。

6.大理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张宏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13日上午,张宏在参加大理市纪委全会期间,无故早退,并在同日下午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同事家中玩麻将。经大理市委批准,大理市纪委给予张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玉龙县龙蟠乡纪委书记王林玩忽职守的问题。2012年12月27日凌晨5点30分,玉龙县龙蟠乡人民政府后院职工宿舍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14.4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烧毁砖木结构房屋二栋,以及衣物、家具、电器等财物。事故当日带班领导是乡纪委书记王林。王林作为值班领导,当天白天和晚上未对乡政府大院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也未对干部职工提醒过防火安全,仅仅只履行了睡在值班室的职责,并且当晚发生火灾后也未及时发现火情,以致宿舍楼燃起大火才忙去救火。王林作为事故当日的值班领导,未完全履行值班职责,进行事前排查,致使乡政府职工宿舍楼烧毁14间,存在失职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错误。经玉龙县委批准,玉龙县纪委给予王林党内警告处分。

8.双江县纪委科员沙新华操办乔迁宴席问题。2013年1月28日下午,沙新华在双江县一餐厅设办乔迁宴席请客。宴请之前,沙新华本人向县纪委领导报告宴请事宜,县纪委领导明确答复不准宴请,并要求其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沙新华在领导多次提醒后仍然以本人及其妻子名义设办乔迁宴席宴请宾朋,共宴请231户,设宴席48桌,收取礼金25850元。鉴于沙新华在组织对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对所犯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双江县纪委给予沙新华党内警告处分;双江县监察局对沙新华予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