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12-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9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青田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青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利荣参与违规公务接待及相关责任等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青田县林业局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存在多次违规上酒水、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金利荣作为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金利荣也有参加违规公务接待的情况。2019年12月,金利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田县民政局原殡葬管理所所长程发胜等人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青田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程发胜、青田县民政局驾驶员梅伟军、青田县慈善总会驾驶员季洪汉等三人,公款报销私车通行费共计4685元。程发胜还多次因私驾驶公车前往青田县海口镇、松阳县等地,违规报销往返通行费共计1420元。相关违纪款项已追缴。2019年10月,程发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11月,梅伟军、季洪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田县水利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陈纪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初,陈纪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茅台酒一箱。在组织调查期间,陈纪军主动折价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11月,陈纪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办公室车队长刘兵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刘兵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的消费积分为私车加油,价值人民币6000元。2019年3月,刘兵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11月,刘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