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0-04-09 来源:广西纪委 热度:1251℃

1.南丹县原农业局副局长黎家春失职失责、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财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时任南丹县原农业局副局长黎家春在参与南丹县猕猴桃特色优势水果冷藏库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和实施马铃薯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示范片建设项目过程中,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管、审核把关等工作职责,验收环节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导致某公司的水果冷藏库建设项目违规获得国家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和某合作社负责人违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13.7万元。黎家春还利用职务便利,以借款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财2万元,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红包300元。2020年1月9日,黎家春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2.03万元上交国库。

2.南丹县八圩瑶族乡挂职党委副书记、扶贫工作队分队长郑业坤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程验收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问题。郑业坤任八圩瑶族乡立坳村第一书记期间,在立坳村新建羊舍项目(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验收工作中,在没有到实地测量验收羊舍面积的情况下,签字同意通过验收,致使实际建设的羊舍面积达不到要求,间接导致养羊项目失败,造成财政扶持资金流失。2019年12月27日,郑业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丹县车河镇车河村党支部书记兰正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兰正才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照要求对危改申请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导致兰某某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790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的损失。2019年12月15日,兰正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南丹县六寨镇者远村党支部委员陈绍航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陈绍航在已有砖混结构稳固住房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情况下,利用之前居住的泥瓦房向村委申请获得2017年危房改造指标,骗取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2020年1月17日,陈绍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南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