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通过自设“小伙房”“小卖部”销售生活用品和副食品等方式,赚取利润设立“小金库”。其中37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购买烟酒等。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0月,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所长董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二、蚌埠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许蕴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8月至9月,许蕴博赴新疆办理案件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对象为其支付的机票、景点门票和用餐等费用。2020年4月,许蕴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