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沈阳市纪委监委现将3起秸秆焚烧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浑南区李相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李明对秸秆禁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上级秸秆禁烧部署执行不严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沈北新区黄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宇哲对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李明臣对秸秆禁烧管控部署和监督检查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暴露出,秸秆焚烧防控工作仍存在组织不力、管控不严、巡查不实等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县、乡、村、组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有关职能部门,要疏导结合、强化监管、分类施策,要紧盯问题、下沉一线、严防严控,要坚决确保“零火点”底线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纪律挺到管控一线,尤其对执行秸秆焚烧防控工作懒政怠政、消极推诿、履职不力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沈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