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保亭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保亭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所长黄进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黄进方先后分3次收受某企业负责人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2.9万元。2020年6月,黄进方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保亭县响水镇四级主任科员苏伟民在扶贫物资采购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苏伟民作为响水镇扶贫物资采购组成员,在协助扶贫物资供应商发放物资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价值共计2350元的礼品礼金。同时,苏伟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5月,苏伟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依然存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抓,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保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