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孝感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孝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鲁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公款消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伙同他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致使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鲁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违背宗旨信念,纪法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孝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孝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鲁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孝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孝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