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和震慑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开化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原县人防办主任汪有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2月,汪有军收受某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某某一箱拉菲庄园红酒、两瓶飞天茅台、两条利群香烟,共计价值6200元。汪有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汪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清退。
2.芹阳办事处芹南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余群香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余群香直接经手或审批同意,以欢送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调动等名义违规使用社区资金聚餐,以联系工作名义使用社区资金违规招待同城相关工作人员,金额共计32684元。2013年至2017年期间,余群香使用社区资金违规报销其个人油费共计8490元。2016年至2019年期间,余群香多次向时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另案处理)行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2020年11月,余群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马金镇洪田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能清违规发放并领取值班补贴等问题。2018年年初,马金镇洪田村召开村两委碰头会,张能清提议并决定通过虚构他人务工的名义,实际给领取固定报酬的张能清、时任村委会主任张能章、时任村监会主任朱传银、时任村文书张国华每人发放值班补贴3000元,共计12000元。此外,张能清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0月28日,张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清退。
(开化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