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1-28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799℃

元旦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日前,诸暨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融媒体中心基层管理部干部史海江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1月,史海江在先后担任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镇乡广电站管理科副科长及市融媒体中心基层管理部干部期间,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人民币6000元。因其有违纪前科,2020年11月,史海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东和乡王家宅村原党总支书记王贵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王贵初在担任东和乡王家宅村党总支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明知村干部除规定报酬外不得再以误工补贴等形式获取补助,仍以“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补助”“土地流转工作补贴”等名义,违规向村两委成员等发放补贴,合计5.3万元,个人分得8567元,另截留相关政策处理劳务费5000元,合计13567元。2020年12月,王贵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已收缴,其他责任人另案处理。

3.安华镇三合村原党总支书记周友成违规收受礼卡礼品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正月,周友成在担任安华镇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卡礼品,合计价值人民币8700元。2020年3月,周友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诸暨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