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第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永明、李学深等4名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房山区第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永明、李学深,副校长张瑞,纪检委员、工会主席隗合真实际办公用房面积分别超标18.98、18.98、26.22、13.64 平方米。此外,隗合真在2014年2月、2018年6月两次上报办公用房面积过程中虚报使用面积,曹永明对此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12月,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曹永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隗合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学深、张瑞党内警告处分。
房山: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2-18
来源:房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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