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二月五日)落案起诉一名慈善机构前雇员,控告他涉嫌在采购影音设备时贪污,向一间供应商索取贿款逾四万二千元。
陈少鹏,五十三岁,亚洲家庭治疗学院前资讯科技主任,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二(二月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亚洲家庭治疗学院是一个提倡家庭治疗以提高家庭健康质素的慈善及非牟利机构。
该机构约于二零一九年四月计划搬迁其办事处。被告当时是该机构的资讯科技主任,获指派向多间供应商索取报价单,采购将安装在其新办事处的影音设备。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至二十三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就亚洲家庭治疗学院新办事处采购影音设备一事,向一间供应商的销售经理索取贿款四万二千五百元。
贿款金额据报相等于上述供应商在该项采购工作中提交的初始报价,即约八十五万元的百分之五。
廉署调查发现,上述销售经理没有答允被告的索贿要求,并向其上司汇报事件。
亚洲家庭治疗学院及有关供应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二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