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私营街市前经理涉嫌收贿及盗窃共二十三万元

2021-03-03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374℃

廉政公署今日(三月三日)落案起诉一名私营街市前经理,控告他涉嫌就摊档租赁事宜从两名租户收取贿款共三万四千元,以及偷取另外三名租户的租金及利息款项共逾十九万三千元。

叶永成,六十岁,卓亿投资有限公司(卓亿)前街市经理,被控十六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十四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三月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卓亿是马鞍山新港城中心街市的营运商。如租户未能如期支付租金便须支付应计利息。

被告于案发时是卓亿的街市经理,负责管理上述街市的日常运作,包括处理租赁事宜及向租户收取租金及利息款项。

其中一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一名电工接受九千元,作为转介对方分租该街市一个摊档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一名食肆经营者接受二万五千元,作为转介对方租用该街市另一个摊档的诱因或报酬。

余下十四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期间,从另外三名租户偷窃每笔由五千元至约三万元不等,合共逾十九万三千元的款项。有关租户为另一名食肆经营者、一名鱼档东主及一名生果档东主。

廉署调查发现,该些款项据报是被告从该三名租户收取的租金及利息款项。

卓亿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