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挪用近百万医疗保险金炒白银且导致巨额亏损,11日,记者从浙江松阳法院获悉,该县一乡镇干部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丽水松阳县古市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某将下面村里收上来让其转交县社保中心专用账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99万多元分多次挪用至其在某公司开设的电子交易帐户,用于白银现货交易的营利活动。由于投资亏损,其尚有近9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不能退还。
2014年4月18日,张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松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松阳县古市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其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未退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责令其退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