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
1.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塘下中队工作人员吴建华醉驾问题。2020年11月2日晚,吴建华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9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11月20日,吴建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1月13 日,吴建华被开除公职。
2.塘下镇邵宅社区党员邵周霖醉驾问题。2020年7月3日晚,邵周霖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6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7月23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对邵周霖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1月27日,邵周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塘下镇龟山村党总支书记王运好醉驾问题。2019年12月24日晚,王运好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1月16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王运好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2月11日,王运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