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韩俊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俊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违反工作纪律,未履行项目监督责任,造成残疾人专车被滥用,不顾需求,盲目追求政绩,随意支配专项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韩俊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以权谋私,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搞权钱交易,心存侥幸,掩耳盗铃,多次以“借”为名,行受贿之实,并在开展涉及全省残疾人福利项目活动中,盲目追求政绩,不正确履职,侵害残疾人利益,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俊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