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新红大办其父丧事并收取礼金被撤职

2014-06-2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556℃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有关地区查处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新红大办其父丧事并收取礼金问题。2013年11月14日,段新红在办理父亲丧葬事宜时,收受原工作单位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职单位临汾市人民检察院143人礼金,合计52400元;在组织调查初始阶段存在不配合调查、隐瞒事实真相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临汾市纪委给予段新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