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查贪污揭时任惩教助理未获授权供零食予囚犯今认罪判刑

2022-12-15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703℃

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揭发一名时任惩教署一级惩教助理未获授权而将零食交给八名囚犯,被告今日(12月1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认罪判刑。

暂委裁判官郑润聪判刑时指,被告干犯罪行性质严重,但考虑到被告已离职,无机会重犯该罪行,以及有悔意,故判处被告罚款3,000元。

李文杰,56岁,承认三项向囚犯供应未经授权的物品,违反《监狱条例》第19条。

案发时被告驻守大榄惩教所。他于2022年6月1日获派担任一个饭堂的主管,负责在用膳时间监督囚犯。所有惩教署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狱条例》。根据该条例,被告不得向囚犯供应未经授权的物品,包括食物。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当日未获授权而先后三次将五包朱古力夹心曲奇及六条香肠放在辨公枱上或柜桶内,让八名大榄惩教所囚犯取走零食享用。

该两款零食并非可供囚犯购买或享用的小卖物品。换言而之,如非被告提供,该八名囚犯在囚期间不会享有该两款零食。

廉署早前接获惩教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惩教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方钰麟代表出庭。

廉署发言人强调,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必须时刻恪守法规,维持高度诚信,以确保香港刑事司法制度有效运作及不受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