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口市委批准,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燕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燕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消极应付群众合法诉求;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口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燕雄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口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