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农发行原副行长操良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82万元,借贷款为他人牟利。事实上,“行长落马”在多地频发,受贿数额最高已上千万元。打着“市场化”幌子、颇具隐蔽性的金融腐败,成为反腐新焦点。
敛财 签字批条造就“千万行长”
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操良玉案将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了解,通过审批贷款收受好处,是这位副厅级官员敛财的一大“法宝”。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嫌疑人操良玉收受的贿赂,几乎有一半来自安徽省安庆市江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操良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储某所送现金,为该公司贷款事项提供帮助。
为安全隐蔽地获取非法利益,操良玉可谓煞费苦心。自2005年起,操良玉让其弟操良奇到靠他审批获得贷款的公司上班。随后6年间,操良奇领取干股分红共计174万元人民币。目前,操良奇因涉嫌共同受贿犯罪被查。
越来越多的金融高管栽在“签字生财”上。一些“落马行长”动辄千万身家。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执行董事、总行副行长的杨琨今年6月受审,其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庭审记录显示,杨琨收受包括重达数公斤、价值约120万元的金条,以及价值40万元的红木家具。
手法 金融腐败花样繁多
欺上瞒下
盘剥企业
行长落马,折射出企业“贷款难”背后的“好处费”现象:执掌放贷大权的任职期间,操良玉所在安徽省分行放贷额多年超过500亿元。为“投桃报李”,10余家公司向其提供现金、投资分红款等贿赂。
曲线获利
牟取股权
梳理落马金融高管不难发现:有专业知识的“金融精英”,更热衷通过债券交易、股权交换实施间接的利益输送。比如,2013年至今,债市利益输送的监管风暴席卷了多家银行、券商、基金。曾任易方达基金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的马喜德,涉嫌挪用了投资者的35亿元资金,但获利是借助200余次债券买卖,分得2300余万元。
以权谋私
非法诈骗
上海市检察院发布的《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显示,去年上海检察机关查获以出售理财产品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11件,案值达15亿余元。其中多有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负责人卷入诈骗储户、非法集资。
数字 20名行长级高管落马
目前,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人员涉贪腐事件有多发趋势。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介绍,2013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针对金融机构犯罪案件1200多件,骗取贷款、贪污、职务侵占等类型频发。
据记者统计,十八大以来,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落马高管有数十人。仅在银行系统,已有20名行长级高管落马。部分纪检干部、金融学者认为,权力集中一个人,是“行长落马”背后的腐败深层症结。
部分落马行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
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建湖支行原行长徐秀云
建行绍兴城西支行行长陈惠君
北京农商银行平谷支行行长韩立峰
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
河南许昌银行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高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