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区原政协副主席叶正良涉受贿、滥用职权罪受审

2014-08-14 来源:正义网 热度:2158℃

    昨天上午,浙江省温岭市法院公开审理了台州市路桥区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台州市二期供水工程路桥区指挥部原总指挥叶正良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温岭市检察院指控,从2005年9月8日起,叶正良担任台州市二期供水工程路桥区指挥部总指挥期间,滥用职权,利用指挥部所有的存单分别于2007年4月、2008年4月为台州协盛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质押担保,后因上述公司无力偿还而使质押的存单被银行划去用于清偿债务,给国家造成了1448多万元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叶正良还利用负责指挥部各项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土地征用、拆迁、融资等方面予以关照,非法收受了张某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7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叶正良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依法对他提起公诉。

叶正良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并无多大异议。法院将择期宣判。

另据了解,7月17日,台州市路桥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长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第一副指挥鲍澄华六年,法院认定他在帮助他人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受贿10万元,因有自首且有立功表现而获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