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点名通报9起违规典型问题 一正局级干部接受宴请被免职
8月31日下午,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通报。其中,一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节礼,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好班子,管好队伍。各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公款吃喝、公款收(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违规接受私人(企业)宴请、违规操办婚宴、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私人(企业)宴请和礼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浪费、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9类违纪问题,以及采取“食堂吃喝”等隐蔽方式、利用新手段“变通送礼”等违纪现象。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对违纪问题,尤其是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单位,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是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刘中华(正局级)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节礼
2014年8月26日,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兼市粮食局局长刘中华应邀接受其管理服务的某私营企业宴请,并接受该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及月饼。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刘中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京市教育装备办工会主席孔维钧违规接受宴请和礼品
2014年6月14日,南京市教育装备办工会主席孔维钧受南京某公司经理请托,邀请部分区教育局装备办工作人员,接受该公司安排的宴请和礼品;同年6月20日,孔维钧还应邀接受南京市某教育装备供应商会员单位的宴请。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孔维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