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东县委批准,乐东县纪委监委对乐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邢维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维科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发放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因人设岗,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进行指定招录;违反群众纪律,长期拖欠群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处置建设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东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邢维科开除党籍处分;由乐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乐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