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报馆广告部前助理总经理及两下属涉贪

2023-03-30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708℃

廉政公署今日(3月30日)落案起诉一名报馆广告部前助理总经理,涉嫌向四名下属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12万元,涉及四人为报馆活动取得赞助费而获支付的佣金。其中两名下属涉嫌向该助理总经理提供贿款亦被起诉。

胡桁志,又名胡智衡,42岁,香港商报(商报)广告部前助理总经理;李国维,49岁,商报前销售代表;以及敖锦辉,43岁,商报销售代表,被控共八项罪名,即三项串谋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五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及9(2)(a)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下星期一(4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案发时胡桁志为商报广告部助理总经理,负责监管部门运作及监督销售代表,包括李国维及敖锦辉。销售代表负责为商报举办的活动物色赞助商,可获赞助费百分之十作佣金。

于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李国维、敖锦辉及另外两名销售代表为四项活动获取多笔赞助费共逾350万元。

胡桁志及李国维涉嫌串谋向该两名销售代表索取三笔贿款共约35,000元,作为胡桁志协助二人取得其中两项活动赞助的诱因或报酬。贿款为该两名销售代表就有关活动应获支付佣金的三成,二人均拒绝两名被告的要求。

李国维及敖锦辉亦涉嫌分别向胡桁志提供四笔共约83,000元及一笔5,000元的贿款,使胡桁志协助他们为上述活动取得赞助。

商报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