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下称西藏农行)行长韩文明受贿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不日将开庭审理。
今年9月4日,韩文明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自贡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总计高达人民币430.9万元、美元16万元。一审宣判后,韩文明不服判决,向四川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财经》记者日前获悉,以韩文明案为起点,一个涉案者多达13人的西藏农行窝案揭开。目前,包括西藏农行原副行长李定胜、原财务会计处处长陈炳昌、原工会办副主任曾旭东,以及该行原成都办事处主任齐根发在内的多名涉案者均已获刑。
中国农业银行在对该案的通报中称:“韩文明等人案件,是一起涉案人员层次较高、人员较多、金额巨大、持续时间较长的重大典型案件,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社会声誉上,都给农业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害,教训极为深刻。”
无制约的贷款权
韩文明现年50岁,出生于河南省汝州市一个农民家庭,1974年11月,通过银行系统考试进入人民银行临汝县支行工作,从此跻身金融界。
1986年,已经是农行洛阳分行办公室主任的韩文明升任农行三门峡分行副行长,时年仅29岁。五年后,韩文明升任农行三门峡分行行长,并于1995年入选“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
1996年后,韩文明历任三门峡市副市长、农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2001年被委以西藏农行党委书记、行长的重任。44岁的韩文明就此步入人生巅峰期。
法院一审判决显示,正是从此时起,韩文明的腐败开始肆无忌惮。2001年至2005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贷款审批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前妻高建民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30.9万元、美元16万元。
作为大型国有银行省级分行行长,韩文明用以换取利益的最大筹码是贷款审批。一审判决书显示,韩文明的受贿总额中,与贷款审批相关的受贿款占据大半。
其一,收受、索要西藏林盛助邦公司大股东蒋朝君贿赂292万元。2001年4月,韩文明在审批西藏林盛助邦公司违规贷款1900万元后,蒋朝君为感谢韩的关照,当年10月奉上62万元。韩用此款以朋友名义,在成都高档住宅区置信丽都花园购买了住房。2003年7月14日,韩文明又向蒋朝君索贿200万元,给女朋友吕翠做生意;当年10月,韩文明再次收受蒋朝君30万元,用于购买奥迪轿车。
其二,收受、索要陕西省精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童军贿赂人民币41万元,美金16万元。相关法律文件称,号称拥有十多家子公司的陕西精高集团,企业大多系空壳公司,目的就是从银行获得贷款。在韩文明的强行干预下,西藏海特公司、西藏诺迪康公司被迫从西藏农行贷款中分别拆借1000万元和2000万元给陕西精高集团。为感谢韩文明的鼎力相助,童军先后以赞助其子出国学习、拜年、购车等名义,送给韩文明和前妻美金10万元、人民币41万元。2005年1月,韩文明被免职后托人到北京找关系活动,还向童军索贿美金6万元。
其三,向海南中和(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旭索贿17.92万元。2002年底,韩文明致电李旭,称朋友想在西安买一辆马自达轿车。为感谢韩文明曾为该公司在西藏农行5000多万元贷款到期展期上给予关照,李旭支付了17.92万元的车款。 2003年1月,韩文明的女朋友吕翠在西安提车。
《财经》记者获悉,韩文明在任期间,违规发放贷款远不止上述几项。据农行总行相关通报披露,韩文明通过虚构项目、关联公司间签订虚假合同,操作发放信贷业务各个环节,误导农行总行决策等方式,与非法私营业主内外勾结,幕后操控违规审批贷款,将银行资金通过西藏当地企业转贷后挪用,违规贷款总额达3.68亿元。由于韩文明滥用职权,造成了农行大量信贷资金风险。
农行总行的通报
《财经》记者获悉,早在2002年,农行总行纪检监察部门就收到行内外有关韩文明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信。之后几年中,关于韩文明的各种举报未曾间断。
农行总行的通报显示,早在1994年,韩文明任农行三门峡分行行长时,就擅自决定为该行营业部增加十名员工。由于受进人指标限制,这十个人一直没有纳入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以及医疗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均由三门峡分行缴纳。直到韩文明2005年8月被“双规”后,他们才自行调离。
1999年,已调至陕西分行工作的韩文明,仍然强令农行三门峡分行为一公司贷款160万元,并将其中的100万元转给一广告公司,随后该广告公司为韩在北京购置房屋一套。
农行总行的通报称,韩文明为了个人升迁,不惜损害农行利益。2003年韩在未经任何程序和会议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将西藏农行营业部1995年在拉萨购置的一块土地交给地方有关单位使用。
此外,为谋取私利,韩文明亲自和直接指使西藏农行财务处等部门,大量采购各种纪念品,甚至直接给西藏林芝、昌都、阿里和区分行营业部的领导打电话推销欧元纪念币。在财务开支和“小金库”中,以虚报冒领、自批自用的方式巧取豪夺,涉及金额上百万元。甚至直接指令虚开发票从区分行账上列支,致使员工购买假发票,虚开金额在单位财务报销。
韩文明还经常让财务处长从“小金库”中直接拿钱给他使用,最多的一次高达50万元,事后,以大量假发票、虚列冲账。就连韩文明前妻高建民的生活消费品、高档化妆品以及北京住房装修建材款,也直接在西藏分行报销。
农行总行通报称,韩文明在西藏农行的四年期间,真正在自治区内工作时间仅为一年,其余时间均在成都、北京等地。仅在北京一宾馆,韩文明和他的亲属、朋友就消费了40多万元。
“韩文明已经把农行作为他和家族既有经济利益的提款机。”农行总行的通报称。
举报者正是行贿者
相关法律文件显示,将韩文明送进监狱、由此引爆西藏农行窝案的,正是其昔日称兄道弟的行贿者王荣辉。
2001年3月、4月间,西藏鸿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鸿艺公司)董事长王荣辉经朋友引荐与韩文明相识,并请韩文明关照其承揽西藏农行的基建工程。
两个月后,为承揽西藏农行基建工程,在拉萨韩的宿舍,王荣辉送给韩文明30万元。2002年春节前夕,为承建西藏农行职工宿舍等工程,王荣辉再向韩文明行贿20万元。
有钱开道,鸿艺公司在西藏农行的基建工程项目上屡屡得手。从2001年5月至2004年10月间,该公司先后与西藏农行签订了办公楼地面改造工程、职工住宅工程、农行住宅楼附属工程、林芝农行职工周转房以及农行西藏分行办公楼改造工程,工程总造价970余万元。
但这种钱权交易的同盟并不稳固。据悉,王荣辉后来看上西藏农行办公大楼的基建工程,却旁落他人之手,心怀不满,遂向韩文明索回贿赂款。2004年11月,韩文明在拉萨德吉路茗仁茶馆将第一次收的30万元退还王荣辉。但第二笔20万元款项,韩文明声称从未收过。2004年底,王荣辉相继向中央纪委、银监会纪委以及农行总行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有关韩文明的问题。
几乎与此同时,西藏也有两家公司将匿名信寄至农行总行,举报韩文明违规发放贷款。
2005年1月17日,农行总行党委决定将韩文明免职,将其档案退至陕西分行,对其任期职责履行和举报的问题进行审计。
经审计、调查发现,韩文明在西藏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当年8月19日,韩文明被农行总行纪委“双规”,后移送司法机关。经最高检指定,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受命牵头查办。
侦查中,韩文明前妻高建民——原农行三门峡市分行工会办公室主任涉嫌受贿的问题也暴露出来。2005年10月28日,高建民亦被农行总行纪委“双规”。2006年12月中,韩文明、高建民相继被自贡市检察院逮捕。
《财经》记者获悉,高建民因受贿11万元人民币、美元10万元,已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其他涉案者获刑
韩文明深陷囹圄后,随着侦查的深入,西藏农行原副行长李定胜等一干人涉嫌受贿问题也相继曝光。
最先“落马”的是原工会办副主任曾旭东和原财务会计处处长陈炳昌,紧随其后的是原成都办事处主任齐根发。李定胜最后一个落网。一个涉案金额巨大、涉案者达13人的银行商业贿赂窝案就此浮出水面。
法律文件显示,此四人涉案均始于韩文明上任后。和始作俑者韩文明一样,他们上行下效,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其中,在西藏农行的基建工程项目上,陈炳昌和齐根发均收受过后来成为韩文明案举报者王荣辉给予的贿赂款。
2007年2月1日,曾旭东、陈炳昌、齐根发三案在自贡市贡井区法院宣判。
法院认定,曾旭东在2002年到2004年,受西藏农行的委派负责具体经办工作服制作中,收受“阿斯豪”品牌西藏总代理西藏润鑫公司好处费30万元,犯受贿罪;陈炳昌,在2001年至2003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鸿艺公司、西藏润鑫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12万元,犯受贿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齐根发在2002年9月至2004年10月间,先后收受鸿艺公司贿赂人民币4.7万元、中国有色金属第四冶金公司西藏分公司贿赂人民币2万元;并在2005年1月至2月期间,利用担任西藏农行驻成都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公款4万元给他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一审宣判后,三人均未提起上诉。
2007年7月23日,自贡市贡井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定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法院认定,李定胜在2001年2月至2006年5月期间,利用分管财务、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西藏农行小昭寺商品综合楼工程、办公楼及附属工程的竞标、承建及付款等环节,收受四冶西藏分公司请托人刁尚军美元5万元及人民币7万元;在工作服制作竞标和付款上,收受西藏润鑫有限公司请托人童军人民币3万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李定胜已上诉至自贡市中级法院。该案二审目前尚未宣判。
此外,因犯行贿罪,贡井法院判处原陕西精高集团法人童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原西藏润鑫公司法人余小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陕西精高集团、西藏润鑫公司则因单位行贿罪,被处以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与50万元。
韩文明案举报人王荣辉,因检举有功,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行贿的刑事责任。
西藏农行窝案涉案人员
获刑者共八人:
原行长韩文明,收受贿赂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高建民,韩文明前妻、农行河南省三门峡市分行工会办公室原主任,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原副行长李定胜,犯受贿罪,被判12年;
原财务会计处处长陈炳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原工会办副主任曾旭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原成都办事处主任齐根发,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原陕西精高(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童军,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陕西精高集团犯单位行贿罪,被处罚金100万元;
原西藏润鑫公司法人余小红,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西藏润鑫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处罚金50万元。
未被追究的涉案者共五人:
王荣辉,西藏鸿艺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行贿韩文明50万元、陈炳昌9万元、齐根发4.7万元;
蒋朝君,成都助邦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藏林盛助邦公司股东,行贿韩文明292万元;
郭汉平,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西藏分公司项目经理,行贿韩文明20万元、李定胜5万美金和7万人民币、齐根发2万元;
刁尚军,北京市恒通勤至电子有限公司职员,系行贿者郭汉平与韩文明之间的牵线人;
吕翠,韩文明的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