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行政村一次竟然挖出4起村官贪污案件。2014年8月28日,甘肃合水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出该县某行政村支部书记周某及村文书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村主任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原村副主任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2000年至2003年,合水县申报退耕还林面积时,周某、刘某、卢某分别在其个人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4.3亩、21.5亩、14.4亩,报批后各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1736元、34649.4元、22898.5元。张某在其儿子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4.6亩,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39645.4元。从2011至2013年,四人先后累计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18929.30元。
合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张某、刘某、卢某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合水县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四被告人积极退赔赃款,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四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