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10-01 来源:人民网 热度:1822℃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中秋节期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作风建设。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日前,新疆对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伊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陈胤辉擅自参加企业庆典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塔城市也门勒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努尔巴哈提·哈那哈提违规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布尔津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冬公车私驾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公车私用产生费用予以追缴。

富蕴县库尔齐斯镇武装部干部巴哈尔·阿布力孜违规操办“戴耳环”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兼路政大队大队长叶尔登达拉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信委市场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兴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企业人员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收受违纪物品所折款项予以追缴。

和田县双语实验中学校长艾尔肯·阿不力孜违规操办起名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收缴。

自治区大型文化活动中心会计刘晓燕违反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并在组织检查中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会计资格;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自治区大型文化活动中心主任张明强(正处级)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主任职务。

新疆区纪委要求,“国庆”“古尔邦”节临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节点、常抓不懈、狠刹“四风”。要坚持抓早抓小,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