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当董事长的国企拿3500万“借”给自己持有干股的私企,然后让这家私企用这笔钱增资入股自己所在的国企,如此腾挪辗转一番,没有资金能力的私企摇身一变成为国企股东。11年过去了,被“借”走的3500万元至今未还。昨日(14日),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下简称华水公司)副总经理林福全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受贿罪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去年12月9日,林福全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刑拘。
今年51岁的林福全是汕头人,曾担任华水公司副总经理。据公开资料显示,华水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子企业。
2002年,林福全被华水公司委派到广水建公司任董事长、法人。2003年,广水建公司引入广州市力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冠公司”)作为股东,由力冠公司注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股58.3%。在增资扩股过程中,林福全分两次挪用广水建公司的资金给力冠公司使用。
据公诉人举证的材料,林福全与力冠公司总经理吴某是校友关系,其弟媳在力冠公司持有股份2000万,其中1000万元是力冠公司控制人杨某给林福全的干股。
庭审中,林福全称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都没有意见。
“你有干股,你的弟媳妇也在里面,这个公司是不是你控制的?”审判长问。
“不是。”
审判长继续追问:“你是不是想把广水建公司变成你自己的公司?”“没有,从来没想过。”
“但是感觉你这么做了。你把3500万拿出去,变成一个大窟窿。我搞不清楚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还有什么目的没有?”面对审判长的分析和发问,林福全只低声说:“没有,当时没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