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绍兴市检察院的消息,绍兴市柯桥区原副区长谢兴长因涉嫌受贿罪,于12月11日被该院提起公诉。谢兴长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购买写字楼、项目拆迁及规划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以强行入股并参与分红等方式,收受或索取他人千万元现金。
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4年,谢兴长在担任原绍兴县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钱清镇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受让、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政府优惠政策享受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300.2万元、美元1万元及欧元3000元。
绍兴市检察院认为,谢兴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0.2万元、美元1万元和欧元300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