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原县长付延成
经黑龙江省委批准,抚远县原县长、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付延成(副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付延成简历
付延成,吉林永吉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
1987.08—1989.05 齐齐哈尔黑龙江化工厂干警
1989.05—1992.05 绥芬河市税务局科员
1992.05—1995.11 黑龙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1993年任副处长,期间:1992-1994在辽宁党校刊大学习)
1995.11—2001.04 国家机械设备成套管理局投资开发处 (1999年任处长,期间:1999-2001年在天津财经学院学习)
2001.05—2004.08 国家发改委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任处长(挂职绥芬河市市委副书记)
2004.08—2006.12 任绥芬河市委副书记
2006.12—2011.11 任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09年10月兼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2007.09-2009.05在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并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09-2010.12在东北林业大学农业机械化专业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2011.11— 抚远县委副书记、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厅级)、兼任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任绥芬河市北寒学校教师,齐齐哈尔市黑化公安处干警,绥芬河市税务局科员,黑龙江设备成套局副处长,国家设备成套局投资开发处处长,绥芬河市委副书记(挂职),市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2011年11月12日拟任抚远县委副书记、推荐为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人选(副厅级)、兼任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4.03—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副厅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