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原副局长齐平景由于受贿、贪污,近日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生效。
齐平景受贿、贪污案由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诉称,2000年至2013年初,齐平景在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国图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注册资金筹集、房产购置、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04.3889万元。2003年下半年,齐平景利用担任国图物流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国图物流公司总经理王鹤田,以向天津市万力特建筑钢品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名义,从国图物流公司套取人民币6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14年12月1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的意见全部予以采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个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齐平景认罪服判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齐平景简历
齐平景,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于河北晋州, 1975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法语系,大学学历,副译审。曾任中国外文局副局长。
1975年2月至8月在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国图公司)储运部工作;
1975年9月至1977年7月在摩洛哥文学院留学;
1977年9月至1981年3月任国图公司欧美部翻译;
1981年4月至1984年6月在国图公司经理室翻译科工作;
1984年7月至1985年6月在法国百周年出版社进修;
1985年7月至1988年7月任国图公司欧美部法语科科长;
1988年8月至1992年11月任国图公司欧美处副处长;
1992年12月至1993年11月任德国分公司进出口部经理;
1993年12月至1996年4月任国图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年5月至2000年5月任国图公司副总经理;
2000年5月任国图公司总经理;
2002年7月2010年12月任中国外文局副局长兼国图公司总经理。
2011年1月任中国外文局副局长。
2013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5年01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