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东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沧州市渤海新区管委会调研员王某(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2014年8月20日,王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沧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东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查明,王某在担任黄骅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沧州市渤海新区管委会调研员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土地等工作,多次收受在其辖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基建工程的刘某、韩某、牛某等8人现金、财物共计人民币86.1万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考虑到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已经代为退回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2015年2月26日,东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