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03-2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190℃

福建省副省长徐钢

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了解,徐钢是十八大后福建首个落马的省级官员。

日前新担任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称,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省长徐钢任委员会主任。据了解,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具体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徐钢在中纪委廉洁从政研修班上表示:不交酒肉朋友 不丧失原则“傍大款”

2013年10月10日至16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行政学院首次举办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

期间徐钢表示:一要克服“小节无害论”思想。一个在小节上过不了关的领导干部,也很难在大节上过得硬。要从小事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去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要克服“反感监督”的情绪。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不但对上级的批评要听得进,还要从容面对同事和下级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闻过则改。三要克服“交友是个人私事”的认识。要慎交朋友,择善而交,不断净化自已的社会圈,不交酒肉朋友,更不丧失原则去“傍大款”。四要克服“攀比、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强,可物质生活却不如人家,心理不平衡就难免滥用权力;总认为自已做的事比较保密,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做到自警、自省、自律。

徐钢简历

徐钢,男,汉族,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八届、九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

1976.12——1978.10,福建省福州发电设备厂学徒;

1978.10——1982.08,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2.08——1986.06,福建省经委综合处干部;

1986.06——1988.09,福建省经委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7.07—1988.06在龙岩卷烟厂挂职任副厂长);

1988.09——1991.02,福建省建阳县政府科技副县长;

1991.02——1992.03,中共福建省南平地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2.03——1992.07,福建省经济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

1992.07——1995.06,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5.06——1996.10,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助理、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其间:1995.08—1996.10公派英国利兹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进修);

1996.10——1997.08,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助理、技改处处长;

1997.08——1999.12,莆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1999.12——2000.09,中共莆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00.09——2003.07,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07——2005.11,福建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5.11——2008.0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8.04——2011.02,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泉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02——2012.01,中共福建省委委员,泉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泉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01—2013.02,中共福建省委委员,泉州市委书记、泉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02—2015.3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