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原市长李雄鹰
记者1日从河北省保定市纪委获悉,高碑店市原市长李雄鹰因涉嫌受贿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其涉嫌“带病提拔”,相关部门还将严查到底,不仅查办当事人,还要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李雄鹰,1975年2月出生,河北安新县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他曾先后担任安新县刘李庄镇党委书记,满城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满城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
2015年1月30日,在高碑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雄鹰当选为高碑店市市长。然而,令人意想不到是,李雄鹰上任未满两个月就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雄鹰简历
李雄鹰 男 汉族 1975年2月出生,安新县人,1998年12月入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满城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3.8—1996.3 安新县边村中学教师
1996.3—2001.2 安新县政府办科员、副科级秘书(1997.9—2000.7在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1.2—2001.3 安心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1.3—2002.5 安新县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副科)
2002.5—2005.8 安新县端村镇镇长(2001.8—2003.12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5.8—2006.5 安新县刘李庄镇党委书记
2006.5—2007.5 中共满城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
2007.5—2011.8 中共满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2005.9—2008.6在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1.8—至今 中共满城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5年1月30日,在高碑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雄鹰当选为高碑店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