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六名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5-04-0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70℃

湖南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对一综使用煤炭采样机设备作弊牟取非法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案件提起公诉,6名涉案人员欧某、王某、程某、黄某某、何某某、谢某某等被告将在当地法院受审。

现龄28岁的被告欧某,系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程人员;现龄33岁的被告王某,系郴州市电脑维修个体工商户。2012年至2013年底,被告人何某某、谢某某作为煤老板,为在向某煤电厂销煤时获取巨额暴利,支付给该煤电厂职工黄某某、程某“好处费”共计162万余元。该厂技术人员欧某、王某收受好处后,利用职务之便开发了一套煤炭采样机高科技作弊软件,利用煤电厂内部设备维护人员黄某某、程某的职务便利,使得该套设备得以安装到该煤电厂采样机上并顺利运行。煤老板何某某、谢某以公司名义向该煤电厂送煤7万余吨,累计结得货款达3000万余元。
此案经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该高科技设备开发人员欧某累计受贿达106万余元、王某受贿86万余元,黄某某、程某受贿62万元;被告人何某某、谢某某合计行贿228万余元。

3月23日,被告人欧某、黄某某、程某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伙同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被资兴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某、谢某某因为获取非法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被资兴检察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经商的人还是单位的员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源远流长,若想采取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必将得到法律的惩处,乃至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