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海市海勃湾区工商分局刘红军公车私用问题。海勃湾区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刘红军,违规驾驶单位制式执法车辆上下班,并违规停放居住小区,违反公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乌海市乌达区殡葬管理所蔡兆良、张廷桂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乌达区殡葬管理所所长蔡兆良、指导员张廷桂,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给予蔡兆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张廷桂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3.乌海市海南区林业工作站侯志杰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海南区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侯志杰,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