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5-04-2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52℃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再次传递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工委、纪工委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行动起来,直面问题、紧盯不放,在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中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强调,要把纪律挺起来,把“四风”压下去。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4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严查违规行为,防止“四风”反弹。同时,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分别是: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简称核安全中心)财务与审计处以业务培训为由,于2013年两次组织处内工作人员及家属赴外地旅游,共花费20余万元。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李宗明作为主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审核监管职责,批准将该笔费用以培训费名义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务与审计处处长付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于2012年底组团赴美国、加拿大考察期间,未经审批擅自增加与美国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的研讨项目。资源评价部主任、党支部书记薛迎喜在事先得知的情况下,未予阻止,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考察团负责人资源评价部能源处处长张大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业部珠江水产研究所2013年接受某公司赞助及使用工会经费35.1万元,用于组织职工旅游。时任党委书记、副所长曲善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公款旅游事件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处于2013年8月组织41名职工到河北兴隆开会,期间安排了旅游活动。全程共花费餐费、住宿费等4万余元,其中参观景点费用10688元,均用公款支付。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卫平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同意服务处组织该活动,未就遵守廉政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提出要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服务处处长付继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处长魏德春、张丽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提出,机关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的部署和安排:清醒认识形势,防止“四风”反弹。中央国家机关个别部门和单位顶风违规案件的发生,说明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各部门要当好表率、作好示范,清醒认识“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步步推进、环环相扣,横下一条心深入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严查违规行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盯住具体问题,抓早抓小抓细,及时提醒教育,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对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着眼基层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要求,一抓到底、落到基层。特别是,着重解决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正风反腐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严格按照《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要求,认真做好违纪案件报批、报备工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都应当予以通报曝光。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问责追究。加强督办和约谈,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听之任之、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完善长效机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充分利用中央国家机关及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以啄木鸟精神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抓出常态,使“四风”问题无处可藏。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