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教育局两干部合伙贪污78万元 均获刑

2015-07-06 来源:东楚晚报 热度:2101℃

一个是阳新县教育局原副局长,一个是该局原基教科副科长,两人却合起伙来,截留贪污初中生体检费和毕业证工本费高达78.2131万元。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两人均被以贪污罪判刑。

李名兴是阳新县教育局原副局长,2007年至2011年,李名兴在担任阳新县教育局基教科科长期间,伙同时任该科副科长的李春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共同截留初中生体检费和初中生毕业证工本费共计78.2131万元。其中二人贪污初中生体检费54.9266万元、贪污初中生毕业证工本费23.2865万元。

李名兴、李春生在截留学生体检费和毕业证费后,长期以来不上交教育局财务部门,且未向他人告知该笔欠款的情况,在得知检察机关调查时想方设法故意予以隐瞒。二人侵吞公款后主要是用于个人入股投资、支付租房费用、借给他人周转、购买小车及个人日常使用。 案发后,李名兴退出赃款50万元,李春生退出赃款26.2131万元。

2014年12月,阳新县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李名兴6年刑期,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判处李春生5年刑期,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今年6月,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