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1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342℃

1.吉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分公司经理崔昌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9月,崔昌善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在和龙市延边百货大楼虚开了7.3万元大米、豆油发票,实际为购买73张购物卡,作为中秋节福利发给职工。同年10月,崔昌善要求财务人员购买了2.29万元的豆油,发放给每名单位职工2桶。2015年7月7日,经和龙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昌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福利款共计9.59万元予以收缴。

2.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江乡财政所副所长张春玲、总会计师王乃生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张春玲、王乃生借学习之机,私自到上海、张家界公款旅游。二道江乡纪委给予张春玲、王乃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旅游费用。

3.靖宇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柴家君、出纳员王艳丽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间,靖宇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柴家君、出纳员王艳丽,擅自决定在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加班费名义为单位9名职工累计发放福利费1.005万元。靖宇县纪委给予柴家君党内警告处分,靖宇县监察局给予王艳丽行政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