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502℃

1.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国军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4年5月4日,李国军在巴林左旗为儿子举办婚礼,收取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礼金4300元。2015年5月,元宝山区纪委给予李国军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礼金。

2.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大路镇派出所原所长高祥义滥用职权问题。高祥义在担任准格尔旗公安局东孔兑镇派出所所长、大路镇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权,违规为辖区内53名新生儿办理了出生落户登记手续。给予高祥义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其木格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幼儿园从2013年9月起未经批准将原有每学期预收伙食费1500元上调为每学期1800元,分三次从幼儿伙食费中支出56244元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给予其木格党内警告处分。

4.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路政管理大队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执法问题。2014年5月14日,杭锦旗路政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在治超检查时,多辆超载货车强行闯卡,路政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手段强制停车,发生了货车驾驶员伤亡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分别给予杭锦旗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赵军、副大队长张金柱、孙文刚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杭锦旗独贵塔拉治超站站长何建、杭锦旗路政大队巴拉贡中队中队长李智荣、杭锦旗路政大队运煤专线中队中队长曹占荣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对杭锦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李麒麟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林业局党支部副书记、公尼召林场场长李光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8年7月至2014年5月间,公尼召林场以虚开苗木和施工费发票形式套取部分林业生产建设经费和林业项目资金未入单位财务账,私设“小金库”。给予李光臻行政降级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