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蓟县五百户镇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姚秀峰借征地拆迁收受贿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姚秀峰在蓟县新城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18.9万元;收受村干部礼品共计2400元。蓟县纪委给予姚秀峰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宁河县端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克民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问题。2014年1月,在申报登记宁塘快速公路地上物补偿款过程中,经孙克民提议,端庄村虚报机井和鱼池,骗取补偿款共计9.94万元。宁河县纪委给予孙克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款项已退缴。
3.静海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王宝红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王宝红以犒劳工作人员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共计7.7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4万元。静海县纪委给予王宝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天津市大港惠民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原经理朱庆贪污巨额公款问题。2013年5月至10月,朱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306.22万元,用于本人购买汽车、奢侈品、娱乐消费等支出。滨海新区纪委给予朱庆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红桥区卫生监督所干部陈钢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购买体育彩票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陈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从单位工会账户提取现金不记账的手段,私自挪用公款88.86万元,用于本人购买足球彩票。红桥区纪委给予陈钢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东丽区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魏同印在主持工作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26日,经魏同印批准,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国庆节过节费8万元。东丽区卫生局党委给予魏同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卫生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