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甘肃省西和县2010年至2012年
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4月至5月,审计署对甘肃省西和县2010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乡镇及所辖29个贫困村,抽查财政扶贫资金3868.35万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西和县隶属甘肃省陇南市,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辖20个乡镇,384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353个。据其提供的资料反映,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1.57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20.75万人,贫困发生率为53.62%,较上年分别下降2.3万人和8.19%。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 22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 766万元,省财政资金454.6万元,分别占97.01%和2.99%,期末结转结余2870.27万元。扶贫成效方面,主要表现为:新增基本农田9.51万亩,推广种植业新技术105.8万亩,新增民族手工企业5户;新修及改扩建公路484.65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应能力158万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从4005元增至5332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从176.22元增至296.27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579元增至2237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西和县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采取突出特色产业发展、整流域综合开发、推进“订单劳务”输转、科技强农富农等措施,着力提高扶贫成效。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发现,该县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套取扶贫资金33万元。
1.2011年,该县长道镇大寨村与西和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村排水渠项目建设中,通过编造虚假工程决算表套取扶贫资金3万元存入个人账户。
2.2010年至2012年,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承担西和县“两后生”(指初高中毕业后既未升学也未复读的青少年)培训项目中,编造122名学生的虚假资料套取培训补助30万元,用于该校日常支出。
(二)挪用扶贫资金148.63万元。
1.2010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办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2.93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支出。
2.2009年至2012年,该县姜席镇政府挪用危房改造、道路沙化等扶贫项目资金95.7万元,用于农户围墙及外墙粉刷等。
(三)扶贫项目不符合实际等形成损失浪费299.05万元。
1.2010年10月,该县扶贫办安排10万元用于何坝镇杨尧村文体中心项目建设,由于规划不合理,文体中心建成后即被拆除。
2.2011年,该县扶贫办安排扶贫资金18万元建设苏合乡张河村排水渠项目,次年10月,因该县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其中造价7.27万元的排水渠和桥涵即被拆除。
3.2010年,该县扶贫办投入扶贫资金20万元修建长道镇陈沟村人畜饮水工程,由于维护不到位、设备损坏等,建成半年即停用。
4.2010年至2012年,长道镇等4个乡镇用扶贫资金建设的34条道路、河堤等工程的部分设施未达到合同标准,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多支付工程款261.78万元。
(四)公款私存1250.21万元。
2008年至2013年3月,该县长道镇、苏合乡、姜席镇、何坝镇4个乡镇将1250.21万元公款存入相关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其中扶贫资金69.47万元。
此外,该县还存在互助金借款逾期未收回、未按规定将项目款拨付至实施单位、违规购置车辆等问题。对个别公职人员涉嫌贪污侵吞扶贫资金等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甘肃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西和县迅速组织整改。已追缴被套取的扶贫资金33万元,将被挪用的148.63万元扶贫资金归还原渠道;对因前期规划不合理造成损失的情况,已责令有关部门总结教训,加强项目前期审查;对未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返工或维修,其中11个已完成整改;对存放在个人账户的公款进行清理;收回了违规购置的车辆;对5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其中2人被判刑、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