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关党委书记、主任冯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但其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损公肥私,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纵容默许下属长期不在岗,在违规经营公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冯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冯峰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阳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