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铁岭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铁岭市清河区高级中学教师王惠永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2月25日,王惠永饮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经鉴定王惠永所驾驶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2年9月29日,王惠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铁岭市税务局人事科原副科长赵东光(已退休)饮酒驾驶问题。
2021年8月24日,赵东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排查出赵东光酒驾问题,2022年10月31日,赵东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