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庆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决定套取动迁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支出;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庆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庆珂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省纪委监委)